支护体系选用原则
1、以钢板桩、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、型钢水泥土搅拌墙、灌注桩排桩、预制混凝土桩排桩等作为围护体,结合设置内支撑或锚杆等组合而成的板式支护体系,适用于开挖较深、场地空间狭小以及周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管廊基坑。
2、软土地层中,采用钢板桩时开挖深度不宜大于10m;采用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时开挖深度不宜大于15m;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、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排桩时,开挖深度不宜大于10m;采用灌注排桩时开挖深度不宜大于20m。
钢板桩技术要求
1、钢板桩支护由打入土层中的钢板桩围护体和内支撑或拉锚体系组成。
2、当钢板桩采用锁口式防水构造时,沉桩前应在锁口内嵌填黄油、沥青或其他密封止水材料,防渗要求高或大企口钢板桩有防渗要求时,应在坑外另行设置截水帷幕。
3、采用内支撑或锚杆时钢板桩宜设置钢腰梁,钢腰梁与钢板桩宜采用焊接或设